2019年7月4日
艾格尼丝
在我们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房地产买卖是一种投资,对于整个国家经济成长方面来看,房地产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产业。现今的房地产对于我们来说是其一能够获利的投资,但你有没有好奇过古代人有没有像现今那样呢?在古代所有的朝代中,唯一一个曾经靠房地产发大财的就是出现在唐朝,名叫窦义的人。
窦义自小就有很有生意头脑,十三岁把舅舅没人要的零尺码丝鞋到市集上去卖,赚得五百钱。长大后,他花了三万钱买下长安市的一个面积十亩的水洼池,他在中间立了一个木杆,上面插着一面旗子。他让人们用瓦片和石块,看是否能够击中那面旗子,击中者就能得到一个饭团。
谁知不到一个月,前来参加这个游戏的人达到上亿人次,水洼很快地就被填满。就是这样,窦义就有了第一块地,它将地稍做整理之后,请人盖了20间房子,出租给那些来长安做生意的人。而鉴于长安市是繁华地带,窦义就因此成为富豪。
至于买卖房地产,整体来它的过程并不像现今如此频繁和规范,但在一个封建社会里,统治者还是有一些限制措施。西汉建立不久,刘邦的太太,吕太后当政之时,朝廷颁布了一个规定:想要买新房子,必须紧挨着你现在所拥有的房子。
这个规定的背后有两个原因:第一,政府不希望出现土地兼并的状况。如果国家有分给百姓的房子或宅基,你可以选择卖掉,但卖掉以后就不能再申请分配。另一个原因就是出于管理的需要,在西汉时期,可想像到当时的登记人口和产业登记会有 “多” 系统化,当时他们只是用 “手实”和 “举发” 的方法。
“手实” 就是百姓把家里有多少人和房子多大面积呈报给政府,政府就是依照百姓所呈报的户口资料作为户籍根据。这种手法一定会出现造假者,为了少交人头税和财产税而少报人口的房子。这时候,“举发” 的行动就来了。政府鼓励邻居检举揭发,一旦被定罪,政府会没收你的家产,一半家产被充公,一半家产用来赏给检举揭发你得另据。你说这鼓励举发的动作,吸引不?
从元朝开始,房地产买卖更出现一个有趣的限制购房政策,那就是官职人员不得买房。正确来说,不是禁止官员买房,而是禁止蒙古官员在原宋统治区域买房子。背后的原因是蒙古人灭了金国、西夏、大理和南宋,在战乱中平民死伤无数,那些平民的房子因无人看惯而收归朝廷。
到了元朝初年,当代朝廷拥有大量房子,朝廷有本钱随心所欲地分给官员。简单来说,大多数的蒙古官员都能分到房子,根本没有必要再去购买。第二个原因就是,在南宋灭亡过后,一些蒙古人跑到江南做官,然而这些官员嫌政府分配得到的公房太小,便自己租房或是购买民房。这些恶官员要租房子不仅强拿强要,还强奸杀人;至于那些购买民房的官员蛮横无理。举个例子,一套房市价十万,他们只给五千,甚至一分钱不给,选择弄一张假合同逼业主签字画押,把房子就成该官员的房子。
古人选房子的条件
与现代人一样,古人买房子的首要条件就是考虑房子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适合与否。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迁,孟子的母亲为了给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搬迁数次,撒费苦心。但至于古人搬家选房子所考虑的因素,其实与现代人的首要条件有着很大的查遍,最有意思的是,古人搬家会考虑邻居纠纷的问题。
我们现在买房子或是租房子,一般都是考虑房子的权证和质量。相反地,以前的人买房前,他们更关心的是卖主、卖主的家人、族人和邻居是否同意把卖出去。在古代,房子能不能卖出去并不需要通过什么管局的批准,只需要通过卖主家人、族人和邻居的批准。
据说,古人买卖房子的做法第一步,就是拿出一个小本子把亲戚邻居的名字列在上面,从族长老太爷到隔壁老王,每个签字以批准此房子能够被出售。如果其中一个人拒签,房子就不能被卖给买家。